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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司法警官学校组织教学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6-08    浏览次数:241


1、上课铃向后进入教室后,学生起立师生互相问好,教师要通过对学生行注目礼组织教学;下课铃响后,教师要喊“下课”,要求学生起立互道再见。

2、授课前,教师要接受班长出席情况的汇报,核对后并立即记录在教案上,教师要求班长收缴手机集中保管.

3、课前要做好一切准备教学工作,必须携带教科书和教案进入教室。

4、教师应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等候,按时进课堂上课,不得延迟,没有极特殊情况,不得擅自离开课堂。

5、教师不仅要集中精力讲好课,而且要关注学生,发现学生随便讲话、交头接耳、打盹、看课外书籍、玩手机等电子产品应立即制止。课堂上学生违纪现象记录在案,作为平时成绩依据之一.

6、教室上课时一定要精神饱满、举止大方、教态严肃、着装端庄整洁。

7、教师要求学生带好课本,笔,记录本和作业本.重视教室卫生,

8、教师严格执行“八不准”、①不准抽烟;②不准坐着讲课(包括自习课;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除外);③不准擅离职守,离开课堂或实训场地;④不准酒后进课堂;⑤不准提前下课或延堂;⑥不准会客;⑦不准接打电话;⑧中间学生不准出课堂。

9、教师因事串课必须提前经教务处批准,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上课,不准随意丢课,串课,漏课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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